摘 要 | 以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利用2010—2020年的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该政策如何赋能区域创新能力。研究结果表明,设立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显著提升了区域创新能力,其主要通过优化数字技术配置、升级产业结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完善大数据制度体系4条路径来实现,其中优化数字技术配置带来的效果最为显著。此外,该试点政策对创新能力的提升作用在东中部地区及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更为突出。这不仅揭示了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政策促进区域创新能力的内在机制,也为深化数字化改革及推动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益的政策建议。 |